滨城区法院开展“降不良、打逃废”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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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区委统一工作部署要求,滨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降不良、打逃废”专项执行行动,促进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为化解金融风险,优化信贷质量,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氛围提供司法保障。
为保证行动成效,滨城区法院成立“降不良、打逃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同志亲自挂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院长、专委和执行、立案、民事、刑事、政研等主要庭室负责人,统筹全院力量,用全、用尽、用足保全和执行措施,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拒不履行的依照拒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降不良、打逃废”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调度、宣传联络等工作。
26日上午,根据行动方案部署,滨城区法院集中约谈部分涉案被执行人,并邀请金融部门负责人和代理人到场,开展双方面对面式现场办案。法院各执行庭室负责人亲自主持,会同执行法官耐心解答当事人疑问,逐一了解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和困难,进一步向其阐述履行裁判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申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及时依法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据悉,经约谈劝解,4人主动履行义务交纳钱款44.5万元,执结2件,另有2人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对其他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行动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