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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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滨城区对赵天一、徐超超、朱向旭救人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现公示如下:
一、赵天一,女,2001年4月12日出生,北镇中学初中部初三学生。2016年5月17日晚,听到黄河四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北角的饭店附近有激烈的争吵声,并伴有一声惨叫,天一向发生争吵的方向快步走去,看到一男子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指来指去,而在持刀男子对面,有一个人跪在地上,头部和上半身几乎全是血。看到此境,天一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报了警。刚报完警的当口,持刀男子再次举刀向跪地男子脖子砍去,天一大吼一声:“已经报警了!干嘛呢!”,边喊边向持刀男子冲过去,试图去抢夺他手中的刀。面对眼前受伤的两人,天一迅速脱下外套捂住伤重者的伤口,扶他倒下,倚在自己身上。从兜里掏出拴在钥匙上的帽带,绑在另一受伤较轻男子的前臂上,并让他举高手臂。等两位伤者被120救护车送去了医院,天一也作为证人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2:40,而手机屏幕也在施救过程中摔碎了。
二、徐超超,男,1984年4月生,现任滨州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工程师。 2016年9月2日早晨7点左右,晨跑的徐超超路过新滨公园,听到呼救,飞快地冲了过来,见到内境湖中2位老人落水,情势十分危急,来不及脱衣服,不顾已是满头大汗,一个箭步,纵身跳入冰冷的湖水中。他没有问水有多深,更没有时间去看一眼就竖在岸边那“水深危险”的警示牌。荷花美景此时没有了平时的温柔,变成了獠牙,一身尖刺划破了他的胳膊,脸上也划出道道血印。这一切并没有让他停下来,猛扑了几步之后,终于接近了两位老人。他先是抱住那位身体行动不便的女老人来到岸边,奋力托上岸;然后拨开荷叶,又返回男老人的身边,沉下身子,摸索到夹住腿的位置,再掀起三轮电动车,将被电动车夹住双腿的男老人解救出来。抱住老人游至岸边,用肩膀扛起老人,奋力托上岸。
三、朱向旭,男,1947年3月出生,退休干部。2016年9月2日早上7时20分,与老伴朱先贞到新滨公园散步。突然见到公园湖中北侧的水面上,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在湖水里正拼命地挣扎着。见此情景,年已70、腰缠疾病的朱向旭老人与老伴一边大声疾呼、一边试探着下水救人。此时有一位30岁左右的小伙子听到呼救声,纵身跳入湖中。朱向旭与老伴协助小伙子奋力把两位老人拖到岸上,在拖拽两位落水老人的过程中,险些被带入水中。落水老人被安全救上岸后,在朱向旭老人的协调、指挥、参与下,与随后赶至现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四组副书记石爱中、档案局退休副局长郭玉亭等同志一起把落入水中的电动三轮车打涝上岸
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与滨城区综治办联系,联系电话:3336305。
滨城区综治办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