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机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条意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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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是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是党中央交给我省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我省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重大机遇。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省政法机关责无旁贷,必须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忠实履职,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优势和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制定如下意见。
突破基础建设瓶颈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集中治理
依法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和执法服务水平,确保我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管理合法规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引发执法争议较多的限速路段,开展限速标志和测速设备专项整改行动。
推动园区软实力建设
推动法律服务进园区,开展法治宣讲、法治培训服务,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治企能力。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发展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开展“法律体检”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园区发展中的经营风险和潜在纠纷隐患,完善危机处理预案,帮助企业、项目堵疏建制。推动综合治理进园区,落实重点项目企业周边视频监控全覆盖。
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高效协作机制,依法打击非法开采、非法排放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攻坚专项活动,探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建立健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