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权保护各项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在于法治。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和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发挥产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规范调节等功能,增进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保护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将加强产权保护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各类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政府守信践诺和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设等7类32项产权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建立市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和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尽快启动基础性、标志性、关键性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