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至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全面发展,内容扩展,队伍壮大,作用更加明显、”
1999年5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小组在桂林市召开“全国铁路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当时,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其中有19个收取铁路护路联防经费,有专职护路队员 31000多名,护路里程24000多公里。1998年至1999年4月,这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对65个铁路治安重点区段进行了302次集中整治,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的上升势头,扭转了治安混乱面貌。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铁路治安重点工作的成效,总结推广了这方面的经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2000年6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小组在太原市召开了“全国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认为,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作为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的有效载体,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要广泛深人地开展这一活动,把“保一线平安”与“保一方平安”紧密结合,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认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拦截列车事件;大力加强护路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治安责任制,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003年3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铁道部、公安部、总参动员部联合召开“全国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经验交流会暨先进表彰会”。会议回顾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十年的历程,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特别是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
2003年8月,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小组”更名为“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
这个阶段的特点:一是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随着实践的深人发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挥了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人们认识到这项工作不仅是解决铁路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的有效工作载体,而且是密切路地关系.化解涉路矛盾。促进铁路和地方共同发展的重要渠道。二是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地方增多,队伍壮大。截至2003年3月,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专职护路队伍有43000 多人,护路里程达56000多公里,占全国铁路运营里程的70%。三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内容延伸。根据列车提速的需要,预防和制止影响列车安全行驶的问题,纳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范围,并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200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冲击铁路拦截列车事件工作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护路联防组织要加强对火车站和铁路沿线的治安巡逻,一旦发现上访群众向铁路或车站靠拢或集结,要立即向当地铁路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因此,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冲击铁路、拦截列车事件,就成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还有的地方,从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把火车站和货场的治安防范,重要桥梁隧道的守护,以及铁路道口管理等工作也纳入铁路护路联防的范围。此外,通过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路地关系更加密切,路地合作进一步加强,利用这个工作渠道,妥善解决了一些过去很难处理的路地矛盾和纠纷。四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更加规范化。各级铁路护路联防机构在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小组制定了《全国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全国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