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惠民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扁平化办案管理模式,办理的侦监类案件平均缩短2.1天,公诉类案件平均缩短10.8天。
“扁平化”管理是相对于“等级式”管理构架的一种管理模式,它通过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部门和机构、裁减人员,较好的解决了“层次重叠、冗员多、运转效率低下”等弊端,加快了信息流的速率。
长期以来,惠民县检察院刑检部门设置较多、人员分散、职能交叉,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办案效率不高、业务能力单一的弊端,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代检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2018年伊始,该院检察长张炳琪大胆提出了“全院一盘棋、刑检大格局”的全新工作理念,对刑检部门人员整合,构建捕诉一体化,形成扁平化的办案管理模式。
该院将侦监、公诉、未检部门的11名员额检察官和10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单独的检察官办案单元,授权办理全部刑事案件业务。11名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改变原来办案的方式,打破单一的法律监督业务范围,承担了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从立案监督到侦查活动监督,从审查起诉、公诉出庭、审判活动监督、判决结果审查等所有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了刑事案件办理和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合力,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一竿子插到底,对所办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
按照“规范高效、公平均衡、促进办案”的原则,该院还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科学确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范围,合理安排案件数量。建立常态化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全面提升。建立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帮助员额检察官解决办案过程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刑事办案的员额检察官单独建立司法档案,对其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能力、职业操守等8项内容,坚持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展现每一名员额检察官刑事检察权的运行面貌,确保司法档案成为考核的依据、追责的基础。
在这一模式下,同一员额检察官或专案组办理侦监、公诉环节工作,不仅按照案件的简易程度和类型类别进行分案,还可以有效掌握案件的进度,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对案件作出的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份以来,该院共办理案件165件221人。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侦监类案件平均缩短2.1天,公诉类案件平均缩短10.8天,形成了敢办案、能办案、善办案的良好刑检氛围。捕诉一体化也发挥了刑检队伍的“头雁效应”,为打造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责任检察”品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