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博兴县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问题化解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博兴。先后荣获首批“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地区”、“全省无邪教创建示范县”、“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等称号。
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加快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县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76%、24.07%,共创建市级平安单位405个。
一是地面防控。加强社区化建设方面,突出社区矫正室、警务室、戒毒室、律师调解室、医疗卫生室等功能性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榆林、蕴龙岗、益仁花园等多个高标准农村社区。推进网格化建设方面,赋予网格员民生代理员、治安巡逻员等“八大员”的职责,全面落实网格员待遇,健全巡查入户、信息上报、工作例会、考核奖惩制度。健全信息化建设,博昌街道社区信息平台实现社情民意、人口计生、重点人群等信息的联通联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陈户镇“智慧社区”平台设置4大板块30项子栏目,具备便民服务、“三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功能,该经验做法荣获2015年度滨州市社会治理创新奖一等奖。严格公共安全监管,实现火灾事故“零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2%。今年以来,全县共破获刑事案件410起,抓获涉案人员550名,逮捕150人,追回逃犯138人,打掉犯罪团伙42个,追赃挽损900余万元,
二是空中监控。深化“天网”工程,启动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完成镇(街道)原有视频监控维护维修、输油管线视频监控建设任务。全县4808个高清探头、170个电警卡口在线率达95%以上,在全省第二周期公路交通安全系统综合评价中位居全省第五,获得省级补助213万元。
三是地下、网上监管。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地下建筑管控,推进平安网络建设。强化网络巡查,健全舆论引导员联动机制,突出第一时间舆情导控,处置网上舆情炒作事件230余起,发布引导信息58206条。做强博兴长安网、“博兴检察”、网上公安局等网络宣传阵地,不断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政法综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完善矛盾问题化解体系
坚持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形成预防、研判、调处环环相扣的矛盾问题化解体系。
一是积极预防处置。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稳评“进村居、入社区”,共开展重大事项稳评项目37项,简易稳评项目479 项,切实做到“两个一律”、应评尽评,受测评项目无一产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8月2日,我县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市维稳办专程发来贺信,充分肯定我县工作。常态化开展不稳定因素分析研判,县委每月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镇(街道)、县直单位每周至少分析研判1次,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源头处置了大量稳定问题。依托县公安局指挥大厅,健全情指联动对接、维稳情况合成研判等机制,全面掌握警情数据“新动向”、预警案件高发“风险点”、消除治安隐患“危险源”。
二是多元化解纠纷。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格局。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陈户法庭、湖滨法庭设立3处诉调对接中心,各中心设置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丰富解决纠纷渠道,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建设,织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56件,成功调解1235件。
三是推进信访问题解决。启用县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各镇(街道)均在接访场所设立“网上信访自助服务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整治“百日”活动,加强信访事项督导,成立4个督导组,每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所有信访积案全部落实县镇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包保,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全部办结。推进依法处置非访工作,健全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维稳办等分工负责、协作联动机制,着力抓好劝返取证、检察批捕、法院审判等环节,统一打击标准,加大处置力度,注重舆论引导,严格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妥善处置群体性聚集事件23起120余人,依法惩处非访人员10余名。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
一是升级法治创建。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镇(街道)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构建上下信息畅通和服务联动的法律服务格局。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100%的学校、村(社区)和7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448个村均建立申请联系点。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刑事案件56件、民事案件630件,办理公证事项460件、援助案件230件、司法鉴定案件481件。加强镇村两级协商民主建设,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法治单位120个。
二是深化法治宣教。启动我县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共推荐候选人39名,累计189227人次参与网络投票,26位评委会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产生10名“法治人物”和10名“法治人物”提名奖。此项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法治先进典型,在全县掀起法治宣传教育高潮。在各镇(街道)、相关县直单位建设普法长廊和普法广场20余处,在村(社区)设置普法一条街130余处,61处中小学设置法治课程。投资150万余元,建成全市县区层面首个禁毒教育基地,设置“毒品的面目”、“毒情的蔓延”、“毒品是罪恶之源”、“悔恨的泪水”、“博兴禁毒”、“全民参与禁毒”6个展区,面积达400㎡。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泛开展法律“三下乡”、“6·5世界环境日”法律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制作拍摄《警盾》20余期、《法治在线》8期。
三是优化司法服务。探索县法学会实体化运作,繁荣法学研究,共集中研讨疑难案件10余次,会员共撰写论文40余篇。制定《案件评查实施办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障金提存制度》,着力减少涉案信访,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省率先建成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实现标准化建设、科学化管理,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司法监督,建立视频检务监督中心,在全市率先聘任特约检察员5名;推进“当事人评案”,422名当事人参加评议,满意率达99.6%。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加大查控平台建设使用力度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加强司法救助,共救助案件19起,救助金额50万余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