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高磊:
全省首创检察室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
高磊是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自参加工作以来,高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70余件,无一错漏。
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力争每一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高磊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盗窃案。当他接过案卷时,心里既高兴又紧张。从阅卷到提审,一切都还顺利,案件很快进入审判环节。为了在庭上不卡口,他一遍又一遍诵读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深入细致地准备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和答辩提纲。
开庭那天早上,他很早起床,一个人在家模拟开庭,练习了几遍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在开庭过程中,虽然还是有点紧张,但由于准备充分,他宣读起诉书声音洪亮,语句流畅,讯问被告人切中要害,答辩做到了有的放矢,整个庭审顺利地完成了。
在审查杨某等团伙案的过程中,高磊发现认定同案犯于某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证据尚不够扎实,且于某拒不认罪。针对这一问题,高磊制订详细、周密的审讯方案,选准突破口,发现尽管于某对犯罪问题拒供,但心理已发生动摇。因此,他向领导汇报后,决定抓住破绽,突审于某,将其前后矛盾一一列举,一举攻克了其心理防线,于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高磊审查案件尤其注重对证据的严格把关,力求出庭公诉的成功。
在审查一起强奸案时,他发现一个关键证人的证词含糊,会影响到案件定性。但该证人又远在外地打工。此时,高磊本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为了出庭公诉的证据扎实稳固,他不惜放弃春节长假亲赴其家中核实。当天正下雪,道路泥泞,高磊驾车行驶在崎岖的土路上,四个多小时后才找到了那位证人,并通过核实固定证据最终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高磊办案的综合能力来源于刻苦钻研。办案之余,他总是把时间用在业务学习上,每当成功地完成一件疑难复杂案件的出庭公诉任务后,他总要将成功之处写下来,并努力寻找不足点,辛勤劳作换来了回报。
高磊深切体会到创新之于公诉工作的深切含义,以创新为根,卯足“牵引力”,2015年6月份,他带领公诉科拟定了《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并提交检委会研究,将人民调解纳入司法和解的规范,对办案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实施细则在全省属首创,省检察院领导多次到无棣县院专项调研该工作,无棣县检察院派驻开发区检察室被省院确定为基层派驻检察室业务管理系统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