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邹平县检察院召开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会,认真传达市委、市委政法委、县委和市院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系列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呈祥出席会议并讲话,院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滨州市公安局联合会签的《关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讨论通过了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九条意见。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意义
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市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工作举措,努力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有效遏制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金融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惩治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三要加强对金融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要综合利用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监督手段,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裁判不公等问题。对金融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怠于监管或造成国家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四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惩治犯罪与保护干事创业并举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慎重对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五要坚决贯彻“三同步”要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放在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位置,既依法打击犯罪,又防止因司法办案引发次生风险。要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投资人的实际损失。
六要积极开展金融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犯罪
结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等金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七要健全完善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要建立健全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统一工作步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促进形成良好舆论引导。
八要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素质能力
要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建设。要加大金融案件办理专项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批精通金融检察业务的专门人才。
九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有关部门互相协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在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效果上聚焦发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