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我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再传捷报,涉案当事人杨某主动消除1.47亿不良贷款,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依法将杨某刑事拘留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涉案当事人杨某通过提供虚假资料在某银行骗取贷款多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收,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本金利息,形成不良贷款。
1月24日,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联合多部门对包括杨某在内的辖区20多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企业银行债务情况,分析形势,讲明法律政策。但杨某仍不能清醒认识自身错误,拒不还款,被当场刑事拘留。
在押期间,杨某深刻反思,主动供述自己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事实,积极偿还贷款5000万元,并抵押土地及其他不动产,及时消除了1.47亿元的不良贷款。鉴于杨某后期认罪态度较好,且及时还款消除不良,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措施变更为取保侯审。
警方再次提醒,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消除不良贷款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已经采取羁押措施的,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对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不良贷款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