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八个到位”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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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痛苦和不幸的群体,不仅其本人要承受疾病的折磨,同时也严重影响其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宁。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我国精神病的发病率达14.4‰,全国患者已超过1650万人,其中30%病人为难治性精神病患者,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在各类精神病患者中有一类叫狂躁型精神病人,也就是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俗称“武疯子”。如何认识、对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加强管控是当前公安机关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的重要基础。
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特点及影响对肇事肇祸行为处置的问题
(一)精神病人有关特点
1、概念:肇事精神病人:是指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实施了治安管理法规或者其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而又不受行政处罚的重性精神病人。
肇祸精神病人:是指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而又不负刑事责任的重性精神病人。
2、特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重性精神病人;对社会具有危险性;不具有行政和刑事责任能力;监护人及家属对其监管和治疗较难。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性:肇事肇祸行为不具有目的性;肇事肇祸行为不具有针对性;具有更多的不可预见性。
(二)影响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处置的问题
一是立法滞后,法律缺失。我国目前尚不存在有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具有专门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没有建立起较为健全的有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的法律制度。公安民警在处置肇事肇祸行为时,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二是无法交流,难以沟通。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重性精神病人,常伴有精神分裂、妄想、多疑等症状,此类精神病人本身具有暴力倾向和主动攻击意识,表现为兴奋、狂躁、冲动,极易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一旦病发,如有人接近,就会产生对抗或对持,无法开展说服教育和思想工作。
三是装备落后,影响处置。目前,派出所民警已配备单警装备,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发作时民警无法近距离接近,如果其手中持有凶器,民警配备的伸缩警棍和催泪瓦斯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在几起事件处置过程中,民警所用钢钗也都是外借的。
四是经验不足,处置不力。由于精神病人本身是病人,属弱势群体,但在病情发作时具有攻击性,又是强势群体,而且不具有行政和刑事责任能力。出于以人为本理念,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加之经验不足,致使现场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八个到位”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把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管理方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八个到位”加大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力度,确保实现管控一人、幸福一家、稳定一片,构建和谐社会目标。
一是入户“访”到位。结合“三访三评”、“三问三解”活动,将全部精神病人按行政村划分责任,由每个责任区的民警实地入户排查,掌握精神病人的具体住址、真实病情、有无肇事肇祸史及现实表现,确定管理措施,对于常年在家、病情相对稳定的人员,定期入户见面,根据情况落实管控。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细致核查,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治安重点人员,做到逐人见面,逐人排查,逐人评估,逐人登记造册,实现动态管控。
二是家属“督”到位。对病情较轻、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视线范围内、家人能自行管理、尚不构成大的现实危害的病人,主要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村干部签定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督促其村干部及病人家属做好日常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三是警民“盯”到位。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这类人员由派出所委托其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邻居做好日常管控工作,一旦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
四是强行“治”到位。对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精神病人进行严控。针对该类人员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其家人和周边干部群众管控难度较大的特点,由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家属将患者送到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五是现场“控”到位。首先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与镇村联合制定精神病患者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校园周边、可能肇事肇祸的重点精神病患者进行专门讨论研究,一旦发生肇事事件,确保信息畅通,能够快速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尽量减少社会危害。其次要加强必要装备配置。要为基层派出所民警增配麻醉枪、钢钗等必要装备。第三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置。要根据肇事肇祸行为现场情况,冷静应对,采用适当强制措施,果断处置,坚决避免伤及无辜和民警受伤。
六是加强“宣”到位。要通过宣教,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精神病管理工作。要在大、中、小学的健康教育中充实精神卫生内容,从小就注重培养健康的人格。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精神卫生宣教,普及精神卫生科普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常见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要重点加强对广大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提高自然人对精神病高危人群的判断力,做好自我防范工作,尤其要教育老人、妇女和儿童,不要轻易与精神病人接触,一旦病人病情发作,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外,并及时报警、求助,避免受到伤害。
七是真情“帮”到位。精神病人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管理工作,不仅是其家庭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监护一名精神病人,不仅需要经济条件,更需要极大的精力与耐心,一个精神病人拖垮一个家庭的现象屡见不鲜。精神病人的家属往往从精神到肉体都被拖得难以支撑,而且绝大多数力不从心。公安机关要配合协调民政、医疗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将精神病患者的药费纳入农村新合疗报销,减轻病人家庭经济负担;协助把符合政策的精神病人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发放一定的救助补助金;同时,基层派出所同镇村共同负责对精神病人家庭实施产业扶贫,在政策范围内从技术、资金等方面帮助指导其发展种植、养殖业,改善精神病人家庭经济条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八是长效“管”到位。一方面,建议政府制定出台《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从制度和体制层面加强建设,消除长期无规可循的现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定救治医院,明确医疗救助方案,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确保稳定”规范化管理格局。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民政、卫生和医院等部门积极作好“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收治、后续照管”工作。“事前干预”即配合民政、卫生和社区掌握重症精神病人信息,督促家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事中处置”就是配合相关医院对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处置和制服;“事后收治”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收治;“后续照管”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出院精神病人进行跟踪掌握,切实防止两次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