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窍门能有效拉动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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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农村)警务建设是派出所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老百姓们对社区(农村)民警工作是否认可,就是评判民警工作效能的最好标准。因此,我们基层民警在当前开展的派出所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不但要立足法律,明确政策,还必须学会一些与群众快速沟通,拉近关系的“速效伎俩”,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入户难、沟通难等问题,建设牢固的群众基础。
一、在工作中要常着警服。民警在群众心中的印象很大因素来源于警服、警车等一些标志性外观。因此,我们民警在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不但要常着警服,还要按照标准化进行着装,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给民警配备带有明显警务标志的交通工具,这样有利于培养辖区群众对我们民警的信任感和熟识率。
二、要能够找准人际关系网的吃力点。派出所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函概了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维稳、纠纷、人口等各项基础工作。由于警力少,管辖面积大等因素,我们基层民警在日常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常常有“捉襟见肘”的感慨。其实,只要我们注重分析,就能从自己管辖的人员关系网中找到一些带动整个社会关系网络的“关键人物”。这些人物可以是单位负责人、保安负责人,也可以是家庭中的学生、社区(家族)中的长者。我们在开展日常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只要能够把握好这些关键人物,就能象收鱼网一样,抓住社区(农村)工作的吃力点,把整个社区(农村)的人群关系网拉动起来。
三、要学会挑选“天时、地利”。我们许多民警在开展社区(农村)警务活动时都碰到过参与群众寥寥无几的尴尬场面。这除了有宣传工作不到位等主观原因外,还可能是我们民警在制订活动计划时的一些疏漏造成的。比如,我们要开展一次社区居民消防安全互动节目,如果订在周一至周五的非工作时间,群众可能就会因为上班的体力、精力消耗等原因拒绝参加。但是我们如果把活动与学校开家长会进行合理组合,那么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就会提高很多,活动的社会效果也会成倍增长。
四、要学会适时的抛头露面。我们民警在日常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必须掘弃“不参与与警务工作无关的活动”的观念。要学会多出头露面,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如:希望工程、送温暖、助残济困、植树绿化和打扫卫生等。甚至于社区居民婚丧嫁娶,如接受邀请,我们也要尽可能前往表示祝贺或慰问。这样就能够让群众更深一步的了解我们,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五、要注重关心辖区内的弱势群体。社会中残疾和弱势群体(含下岗职工)面临的生活困难往往比正常人要多,我们民警在工作中理应投入更多的精力去主动接近他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深情的关爱,也会使他们感激你进而尊敬你,同时也会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
六、要能虚心接受逆向语言。我们民警也是一个普通的个体,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甚至还会碰见有个别群众不理解、唱对台戏的场面。这时,我们民警就要练就一副能够“海纳百川”的“蛤蟆肚子”。首先应当认识到:这是好事,说明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上心了。然后就应该彻底对群众的意见建议甚至冷嘲热讽进行分析:到底是我们自身的工作问题,还是方法欠妥,如何才能妥善解决面临的矛盾。这样才能在社区群众中建立起长久的威信力,为整体工作铺就基础。(来源:公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