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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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坚持源头预防,打防管控,综合治理,确保了“六个不发生”,连续多年在全省综治考评中居于优秀等次,并先后荣获“全国科学进步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动领导责任制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调整充实了平安滨州建设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常委会多次对综治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把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列入重大决策部署立项督查范围,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创新机制,源头预防,筑牢平安建设防火墙
探索在全市91个乡镇街道配备副科级政法委员,推行“一村(网格)一警”,选配警务助理3200名,开展实施“稳评”和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推进多调对接,创立品牌调解室。连续3年开展了3大块12类的平安大创建,命名复核了3848个平安单位,建立了平安长效机制。
三、打防管控,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安装监控探头15万余个,设立边防办理和代办点12处,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打击犯罪专项活动和住建、油区、寄递物流等集中整治,加强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推进物业服务等六支队伍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高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