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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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全国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天津市法官协会会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致辞。

  黄尔梅强调,各地协会要在总结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6年工作规划,要紧密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大局和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把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服务法院大局、提升协会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关系;要强调工作实效性,结合本地特点,推动实现法律职业人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交流、规范透明、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关系。

  黄尔梅指出,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法官与律师之间具有高度的职业关联性,实现公平正义,既是法官和律师的共同责任,也是对法律职业人共同的要求。协会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官依法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通过沟通交流,健全完善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规定,促进职业相互尊重和信任,共同维护诉讼秩序。

  黄尔梅表示,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是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的重要方面。各级协会作为广大法官自愿组成的社团性组织,是联系法官和律师之间独特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无可替代。各地协会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加强法律职业协会间的联系,建立规范的工作交流机制,实现法律职业人之间的正常沟通和信息互换,突出相互尊重和自律,提倡正常交流,重视相互监督,稳步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相关负责人和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负责人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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