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 ——浅谈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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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人治社会应当逐步向法治社会过渡,而这种过渡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依法行政的实现程度。应当看到,行政机关本身对行政效率的追求,行政管理采取首长负责制,行政活动中自由裁量的必要性都给依法行政带来了困难,然而,这些困难丝毫不能减少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践证明,实行依法行政,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避免首长负责制下产生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实行依法行政,才能避免和减少各种行政违法行为及由此给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失,并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不过,要实行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在思想意识方面下功夫: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共同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实现制度约束之下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是我国法治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实现法治约束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自觉的依法办事,是法治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会被与之不相适应的观念错位和水平低下所扭曲,甚至失去制度的意义。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只有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执法能力,才能确保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和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于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严格标准,采用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把住进入关。对现有行政执法队伍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如执法部门聘用的一些临时工要及时清退,使行政执法人员合法化。要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培育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法治理念。为此,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并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

   一是大力加强培训教育。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培训考试、考核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地在法律之下、而不是在法律之外、更不是在法律之上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始终绷紧法治与责任这两根弦,真正成为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强有力的“奉法者”;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二是建立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在用人制度方面、在政绩考核方面,必须改变过去主要考核经济指标的做法,把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上来,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以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

   三是注重制度的强制性引导功能。在推进行政法治理念形成的过程,制度不仅具有先导作用,还具有强制性的推进功能,如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就说明了这一点。为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要按照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贯彻、体现现代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原则,以此来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法治理念的形成。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要作好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的,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是提高全民的权利意识,充分发挥行政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行政相对人与依法行政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他是依法行政的最大受益者,同时也是违法行政的最大受害者,依法行政的实现必须依靠这种最重要厉害关系主体的能动作用的充分发挥。实践表明,民怕官、不敢告、不知法、不会告的症状仍相当突出,直接影响到人大、司法、行政监督作用的发挥,无形中会助长滥用职权,所以应不断强化民众的权利意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能动性,使之变成制衡行政权力的能力。

                                                               灵璧政法委  孙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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