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加强法制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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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邹平县安监局印发了《邹平县安监局工作全员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局内法制建设,促进局机关全体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效率,从而建立健全职责分明、责任明确、反应快速、务实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该《责任制》从十二个方面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工作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行主办负责制,主办负责人负责对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限时办结制,主办股室(中队)和主办人必须就交办的任务按照交办人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从安排、计划、实施、检查、调度、督促、落实、总结等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档案和工作“痕迹”,实行“闭环”管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其他单位人员或群众来访,应主动上前接待,并作好接待工作;对于上级交办、下级提请、群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关处理,调查结束后形成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严格执行手机“24小时畅通”制度;无论上下班期间和节假日,都必须保证通信畅通。(邹平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