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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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候选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滨州建设,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拟表彰奖励一批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见义勇为事迹,请大家积极推荐,让见义勇为事迹得到宣扬,让见义勇为人员得到认可。
一、推荐条件
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发生在全市范围内的见义勇为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
(四)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二、推荐程序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都可以作为推荐人。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作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按照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接受群众或单位推荐。对已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要梳理完善材料;对新发现或群众(单位)举荐的见义勇为行为,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作出结论。
三、推荐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见义勇为内涵和评选条件,对见义勇为人员作出公正评价,确保见义勇为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荐人(单位)要对推荐见义勇为行为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协助县区综治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伪造事迹、伪造证据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表彰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各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联系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滨 州 市 见 义 勇 为 基 金 会
2016年4月12日
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各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联系电话
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162517
滨城区综治办 3336305
沾化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7810716
惠民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2132456
阳信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8232597
无棣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6781517
博兴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2395559
邹平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4261610
滨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综治办) 3060965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综治办) 3160050
北海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 658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