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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滨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投票评选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滨州建设的积极性,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开展滨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投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事迹突出;
(二)严格按照标准,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群众自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评选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由县区审核确认、推荐,事迹在48365-365.com、滨州传媒网刊登,接受全市广大群众参与投票评选。通过群众投票和评委会评审,按照群众投票占80%(短信投票占60%、网络和微信投票各占20%)、评委投票占20%的比例,最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一)投票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手机客户端投票、微信投票、短信投票。
(三)投票网址:
http://binzhou.sdpeace.gov.cn(48365-365.com)
http://www.bzcm.net(滨州传媒网)
(四)手机客户端投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云滨州手机客户端
(五)微信请关注掌握滨州微信平台
(六)短信投票详情登录网站。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见义勇为工作、提升见义勇为影响力的过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突出群众性。要广泛发动辖区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投票。通过投票活动,营造学习、关爱、崇尚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
扩大宣传面。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见义勇为、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滨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年4月27日